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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入监第二年,监区来了一个新犯,叫他老赵吧。老赵四十出头,因为职务侵占罪进来的,刑期六年。这个人平时表现还算规矩,跟谁都不闹矛盾,但心里头一直有个结——他觉得自己的案子判重了,总想着怎么能早点出去。
监区里还有一个人,这里叫他大刘。大刘是个老犯,刑期长,在监区待了好几年了,对里面的人头比较熟。平时这人喜欢吹嘘自己认识的人多、路子广,谁家有什么困难他都能帮着“想办法”。
老赵和大刘被分到了一个劳动组,每天在流水线上挨着坐,干活的时候免不了聊天。时间一长,老赵就把自己想减刑的事跟大刘说了。大刘一听,拍着胸脯说,这事包在他身上。
大刘告诉老赵,他认识里面一个“说得上话”的人,有渠道可以运作“专项减刑名额”。说是每年都有一些特殊的减刑指标,比如“重大立功表现”、“技术革新成果”之类的,只要有人帮忙运作,把这些名额安到特定的人头上,就能比别人快一步出去。
条件是,需要“活动经费”,两万块钱。怎么支付呢?让老赵的家属打到大刘指定的一个朋友的账上,再由这个人“在里面运作”。
老赵动了心。他偷偷用亲情电话跟老婆说了这事,让他老婆想办法凑钱。老赵的老婆也是个老实人,男人在里面说什么她信什么,东拼西凑了两万块钱打过去了。
钱一到账,大刘就开始“表演”了。他让老赵写了一份所谓的“技术改良建议书”,说这个就是走程序的材料。老赵熬了几个晚上,一笔一划写了好几页纸。
等了大半年,什么事都没发生。
老赵去问大刘,大刘开始推三阻四,一会儿说上面查得紧要缓一缓,一会儿说名额被人顶了需要再等等。到最后,大刘干脆翻脸不认账,说钱是借的,什么时候说过帮你运作减刑了?你有证据吗?
老赵这才明白自己被骗了。但他有苦说不出,这种事本身就是违规的,他不敢声张,更不敢向管教报告。那两万块钱就这么白白打了水漂。
但这个事并没有就此结束。
后来监狱开展了一次集中教育整顿,大刘涉及的其他违纪问题被查了出来。在调查过程中,减刑名额诈骗这事也浮出了水面。经查,大刘用同样的手法,骗了不止老赵一个人,累计金额有好几万。这些钱,大刘根本没有拿去搞什么“运作”,全部转给了外面的同伙挥霍掉了。
最终,大刘因为狱内又犯罪被立案追诉,加刑两年。而老赵,因为参与违规活动,被给予了记过处分,之前积累的考核分数被清零,减刑的资格也受到了影响。
这件事给我的触动非常大。服刑人员想要早日回归社会、回到家人身边,这种心情我太理解了。但减刑假释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律标准和程序,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记录和多层审批,绝不是某个人能暗中操作的。那些声称能“代购”减刑名额的人,无一例外全是骗子。
更重要的是,参与这类违规活动本身就是对监规纪律的严重违反。你不但减不了刑,还有可能受到处罚,反而延长了实际服刑时间。
大刘加刑之后,我见过他一次。他说自己后悔得肠子都青了,本来再熬两年就能出去,现在又多背了一个诈骗罪的罪名,还要在里面多待很久。
里面的人,外面的家属,请你们一定记住:踏实改造是唯一的出路,任何捷径都是歧途。用钱买不来减刑,只能买来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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