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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方的妻子被判决后不久,老方接到了一个自称是法院书记员的电话。对方说判决书已经生效了,但案件还没有完全结案,有一些后续程序需要处理。他说如果老方配合缴纳一笔“诉讼完结费”,法院可以加快结案进度,这样服刑人员就能早点从看守所转到监狱,开始积累减刑积分。
老方对法律程序一窍不通,但对方用了很多专业名词,什么“刑罚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服刑起始日期认定”,每一个都说得有鼻子有眼。对方还特别强调,看守所期间不算正式服刑,只有到了监狱才开始计算减刑资格,所以越快结案、越快转监,对服刑人员越有利。
老方问要交多少钱。对方说不多,一千二百块。老方觉得如果能让妻子早点开始正式服刑、早点积累减刑分,这钱花得值。他转了钱,然后等消息。等了一个多月,什么事都没发生。后来他咨询了律师才知道,判决生效后案件的审判程序就已经终结了,不存在什么“诉讼完结费”,更不存在交钱能加快转监进度的说法。
家属们,法院的诉讼费用在判决之前就已经确定了,而且是按照法定标准收取的。判决生效之后,法院不会再向当事人或家属收取任何费用。那些自称书记员、法官、法院工作人员让你交“加快费”、“完结费”的电话,全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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