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老赵的案子判了五年,但他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在里面的时候他就不停地写申诉材料,写完了交给管教,石沉大海;再写,再交,还是没有回音。他老婆孙姐在外面也没闲着,把判决书复印了几十份,寄给各家媒体、各级法院、人大信访办,能想到的地方都寄了。她文化不高,每一封信都是手写的,写到手指磨出了茧子。
有一天孙姐接到了一个电话。来电显示是省城的区号,对方自称是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姓陈。陈工作人员说他们收到了老赵的申诉材料——孙姐确实往省法律援助中心寄过一份——经过初步审查,认为这个案子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对方用了很多专业术语,什么“证据链不完整”、“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孙姐听不太懂,但对方语气笃定,让她觉得遇到了懂行的人。对方说,这个案子不仅有可能通过再审改判,而且在改判之后还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根据老赵被羁押的时间来算,预计可以拿到十几万的国家赔偿金。
孙姐听到“十几万”的时候心跳都加速了。她不是贪那个钱,她是觉得如果真能拿到国家赔偿,那就说明丈夫是被冤枉的,这个清白比多少钱都重要。这些年她在外面受的白眼、咽下去的委屈,都能有个说法了。
对方话锋一转,说申请国家赔偿需要走一套完整的行政程序,需要家属配合提交一些补充材料,并且要先缴纳一笔“案件受理费”,两千八百块。孙姐听到要交钱,犹豫了一下。对方很自然地解释说,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律师服务不收钱,但国家赔偿申请属于行政程序,按规定需要缴纳受理费,这笔钱在赔偿款下来之后会一并退还给当事人。这个说法听起来非常官方、非常规范,孙姐找不到破绽。
她把钱转了过去。转完之后对方发来一份红头文件格式的“受理通知书”,上面盖着一个看起来很正式的公章。孙姐把这份通知书拍照发给了老赵之前请过的律师,想让律师也高兴一下。律师看了之后马上回电话给她,说这份文件是伪造的。第一,法律援助中心不会主动给家属打电话索要任何费用。第二,国家赔偿的申请程序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根本不存在“受理费”这个说法。第三,那份通知书上的公章经不起细看——落款单位和公章上的名称都不完全一致。
孙姐拿着手机愣在原地。两千八百块,对于一个已经为丈夫的案子耗尽积蓄的家庭来说,是雪上加霜。家属们,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公益制度,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任何以法律援助名义收取“受理费”、“立案费”、“审查费”的行为,都是诈骗。国家赔偿的申请也有明确的法定程序,不收取任何前置费用。接到类似电话请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进行核实。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