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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进了看守所,家属除了担心他的身体,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在里面看病要不要花钱?花谁的钱?如果需要用好的药,家属能不能出钱?
很多家属以为,进了看守所“看病全免费,什么都不要钱”;也有家属担心“生病了没人管,要自己掏钱”。这两种说法都不完全准确。
这篇文章,把看守所医疗费用的规则拆开来讲——什么免费、什么自费、怎么申请、家属能做什么。
一、基本医疗:免费,国家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
这里的“人犯给养费”包括卫生医疗等项目,由国家财政划拨。看守所的医疗经费是财政预算的一部分,不从在押人员个人账户里扣。
具体来说,免费的部分包括:
第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 感冒、发烧、肠胃炎、高血压、糖尿病等,驻所医生开具的常规药品和基础检查(血压、体温等)全部免费。驻所医生每日巡诊,在押人员报告后即可就诊,全程不收费。
第二,慢性病的日常用药。 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纳入规范化管理,每日按时发药,费用由看守所承担。
第三,紧急救治。 突发心梗、脑卒中等危重症,出所就医、急救、住院的基本治疗费用,由看守所先行承担,不会因为“钱没到位”而耽误治疗。
所以,普通小病、慢性病常规用药、突发危重急救,不用花钱,国家出了。
二、这些情况可能需要自费
但如果病情需要使用进口药、特效药、特殊检查或治疗,情况就不同了。
一般规则是: 若治疗超出基本医疗范围(如进口特效药、非必要特殊治疗等),费用通常需个人承担,因为看守所仅负责基本医疗费用。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一)进口药、特效药
如果病情需要进口药物,而看守所的医疗保障范围不包含此类药物,可能需要家属自行承担费用。
(二)自费的体检或检查
入所体检是免费的。但如果在羁押期间,本人或家属主动要求进行与病情无直接关联的体检项目,可能需要自费。
(三)非基本医疗需求
如果治疗或检查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费用可能需要个人承担。
三、自费药品怎么申请?流程是什么?
南阳一位家属,母亲关押在看守所,身患多种疾病,有长达20年的冠心病,一直服药维持。律师会见得知,母亲身体情况很差,看守所的药物不能对症,在押期间多次犯病。家属申请送药或由看守所购买、家属付款。
看守所的回复给出了标准流程:
根据《看守所执法细则》 ,在押人员需要特殊药品的,由看守所代购。家属不能直接送药品进去。
正确流程是:
第一步: 家属将相关病历资料送至看守所
第二步: 由协作医院驻所的主任结合在押人员病情进行把关
第三步: 确有使用必要的,由主任开具医嘱
第四步: 家属解决药品费用
第五步: 药品从协作医院领回看守所后,由驻所医生及民警按次为在押人员发放、监督服用
总结:特殊药品可以解决,但必须走正规流程——交病历、医生审核、开医嘱、家属付费、驻所医生发放。
四、自伤自残导致的医疗费用:全部自费
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自伤自残导致的医疗费用,通常不由看守所承担。
如果一个人为了逃避监管或其他目的故意伤害自己——比如吞食异物、撞击墙壁、割伤自己等——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通常由家属支付或从在押人员个人财物中扣除。
自伤自残不属于看守所的医疗保障范围,甚至可能面临纪律处分。
五、家属能做三件事
第一,了解清楚基本规则。 基本医疗免费,不需要家属出钱。特殊药品、进口药需要自费,必须走正规申请流程。
第二,不要自己送药。 看守所一律不接受家属送药品。所有用药必须经过驻所医生诊断和开具处方。擅自送药不仅送不进去,还可能给里面的人带来麻烦。
第三,病情严重时,走合法途径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如果亲人在里面病情严重、看守所无法妥善治疗,家属可以通过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要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六、给家属的几句话
基本医疗,国家买单,不用家属操心。
特殊药品,可以申请,但要走正规流程,费用由家属承担。
紧急情况,先救人后算账——不会因为“钱没到位”而耽误治疗。
自伤自残,自己负责。
不要自己送药,不要轻信偏方,走正规渠道才是对亲人最负责的做法。
附:本文涉及的主要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在押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看守所执法细则》 :在押人员需要特殊药品的,由看守所代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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