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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要看委托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律师在某个期限内完成首次会见而未履行,家属可以要求律所说明原因并限期补正。如果律师无故拖延、经沟通仍不安排会见,家属有权解除委托协议,要求退还已支付但未提供服务的相应费用。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投诉,律协对律师不尽责行为有调查处理机制。委托前家属应尽量在合同中明确会见时间节点,避免事后扯皮。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是基本职业义务,家属完全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关于律师勤勉义务的规定 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服务质量与投诉处理的规定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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