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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某在服刑期间跟同监区的谭某某处得不错。谭某某在里面的时候聊了不少家里的事,吕某某在旁听着,把谭某某的家庭情况、住在哪里、家里有什么人、联系方式是什么,全部默默记在了心里。2021年10月吕某某刑满释放。出来后他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是穿着假制服、拿着假证件,冒充监狱工作人员找到了谭某某的家属。
“我是监狱的工作人员,可以帮谭某某办理减刑、假释,但需要缴纳保证金。”吕某某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正式,加上他能准确说出谭某某在里面的情况,家属没有怀疑。他们太想让谭某某早点出来了,听到“减刑”“假释”这几个字心跳都加速了,把“保证金”交给了吕某某。
吕某某离开后家属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报了警。2024年8月吕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但到案后的吕某某态度极其恶劣——他对其诈骗行为拒不认罪,辩称自己从未去过谭某某家,甚至不承认自己跟这件事有任何关系。
承办检察官没有被他的拒不认罪吓退。通过引导侦查、现场勘验、查阅监控、询问证人等方式,检察官构建了一条间接闭环证据链,每一环都能锁死吕某某的谎言。最终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吕某某依法提起公诉。鉴于吕某某拒不认罪、不退赃,且属累犯,法院采纳了检察院从重量刑的建议,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均要依法公开审理,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渠道”。不要心存侥幸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家属们,“零口供”意味着这个人从被抓到审判一个字都不认,但这挡不住铁证如山。他说“我是监狱工作人员”,假制服可以脱掉,假证件可以扔掉,但他从谭某某嘴里套走的那些家庭信息,已经成了锁死他的证据。不要以为骗子能说出你家人的信息就等于他有真关系——他只是在里面的时候比你家人更用心地记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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