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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仅6天,“操旧业”盗窃再落网——累犯从重,代价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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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焦作

谢某某今年39岁,因盗窃罪入狱服刑。2026年1月中旬,他刑满释放,重获自由。然而,自由在他身上只停留了短短6天。1月19日,刚出狱不到一周的谢某某便窜至自贡荣县城区某小区,盗走红色摩托车一辆,骑回内江市市区。1月23日,他又窜至荣县某商场外,偷走停在路边的黑色电动车一辆。1月24日,他再窜至荣县观山镇盗窃电动车一辆,在前往荣县城区途中因电量不足弃车逃离。

三次盗窃,六天之内。谢某某不但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作案时一直用头盔、口罩等遮挡面部,而且偷完一辆接着偷下一辆,毫无收敛。荣县公安通过天网追踪成功锁定其身份,于2月1日在内江市将其抓获归案。目前谢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刚出狱6天就作案三起,谢某某用行动证明了一件事:法律对累犯的重判从来不是摆设。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他上一次判的刑期还算轻,这一次因为累犯身份,只会比上次更重。

家属们,如果你的家人刚刚刑满释放,请务必告诉他:出狱后的五年内是最危险的高度戒备期,一旦重新犯罪,累犯身份将让他付出更沉重的代价。那些“手痒”“缺钱”“试试看”的念头,都是在替他自己的刑期加码。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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