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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什么是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家属该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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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诈骗罪是看守所里最常见的经济犯罪之一,也是家属最容易产生困惑的罪名。很多人觉得“他只是帮朋友介绍了生意”“他跟对方说过这事有风险”“他就是借钱没还上”,为什么最后被定成了诈骗?这些疑问的背后,是对诈骗罪法律构成要件的陌生。今天这篇文章,就是帮家属搞清楚一个核心问题:法律到底是怎么认定一个人犯了诈骗罪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条本身很短,但司法实践中对诈骗罪的认定有一套非常成熟的规则。简单说,构成诈骗罪必须同时满足六个要素:一是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这是诈骗罪的核心特征;二是被害人因为被欺骗而产生了错误认识;三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四是行为人或者第三人取得了财产;五是被害人遭受了财产损失;六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骗取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家属最容易误解的是“非法占有目的”和“借贷型诈骗”的区别。很多人被刑拘后喊冤:“我是借钱,不是骗钱,我打算还的。”但在法律上,“打算还”必须有客观证据支撑,不是口头说了就算。如果一个人在借钱时使用了虚假身份、提供了虚假担保、编造了虚假的借款用途,或者在借钱后立刻把钱挥霍一空或者转移隐匿,或者直接失联、跑路、换号码,即使他嘴上说“我打算还”,法院也可以根据他的客观行为认定他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相反,如果确实是真实身份、真实用途、钱确实用在了约定的事项上只是后来经营失败无力偿还,那就属于普通的民事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家属还需要知道的是,诈骗罪的金额认定直接决定量刑档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统一的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可以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本地的具体标准。如果涉案金额跨越多个档次,律师可以从金额核减、部分金额不构成诈骗等角度进行辩护,这在实践中往往能有效降低刑期。

如果你家人因为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你现在最应该做的不是到处找人“想办法”,而是做好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搞清楚涉案金额到底是多少,办案机关认定的金额计算方式是否合理,有没有重复计算或者将民事纠纷部分错误认定为刑事诈骗;尽快退赃退赔,在诈骗案件中,退赃退赔是极为重要的从轻情节,尤其是在审查起诉阶段退赃到位,可能直接影响检察院是否批捕、是否起诉;委托专业刑事律师阅卷,律师会重点审查是否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是诈骗罪与民事纠纷的核心区别。

诈骗罪的认定非常依赖对主观状态的判断,而主观状态的判断又依赖于客观行为的证据。这就给了辩护空间,也给了家属配合的空间。冷静应对,依法处理,才是帮家人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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