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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是很多家属在看守所里最常听到的罪名之一。很多家属第一反应是不解:“不就是打了一场群架吗?双方都没受什么重伤,至于判刑吗?”还有人说:“又不是我们先动手的,凭什么只抓我们家的人?”但不管是谁先动手,只要聚众斗殴的行为触碰了法律规定的红线,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是:聚众斗殴罪追究的不是每一个参与的人,而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什么是首要分子?就是组织、策划、指挥斗殴的人,比如打电话叫人、安排谁打谁、谁负责放风的。什么是积极参加者?就是在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比如持械冲在最前面的人、追着对方打的人、下手特别狠的人。如果你家人只是被叫去的,站在旁边没动手,或者只是被动挨打没有还手,他可能不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如果你是打电话叫人的那个人,或者是拿着棍子追着对方打的那个人,你就是法律的重点惩处对象。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二件事是:持械斗殴的量刑档次直接跳升到三年以上。什么是“械”?法律没有明确定义,但司法实践中,刀具、棍棒、铁管、砖头、啤酒瓶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工具,都可能被认定为“械”。换句话说,空手打架和拿家伙打架在法律上是两个级别的处罚。如果你家人当时手里拿了东西,不管这东西是从地上捡的还是从家里带的,都可能触发三年以上的量刑档次。另外,家属最需要害怕的一条是: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直接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这意味着如果斗殴中有人被打成重伤或者死亡,参与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直接致人重伤死亡的人,将面临严厉得多的刑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所以不要觉得聚众斗殴是小事,一旦出了人命或者重伤,案件的性质就完全变了。
如果家人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刑事拘留,你现在应该做的是:搞清楚你家人是“首要分子”还是“积极参加者”还是“一般参与者”,如果只是一般参与者且没有动手,律师可以争取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搞清楚有没有持械情节,持什么械,如果没有持械或者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这些细节直接影响量刑;搞清楚对方有没有过错,如果对方先动手挑衅、先纠集人员,可以作为酌情从轻情节。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聚众斗殴罪涉及人员多、证据复杂,律师需要核实所有同案人员的供述,确认你家人是否被错误认定为首要分子或者持械者。法律不惩罚正当防卫的人,但法律也不会放过那些用暴力践踏社会秩序的人。如果里面的他真的做错了,也许这次刑罚就是让他学会用理智而不是拳头解决问题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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