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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定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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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当家属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看到“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这几个字时,往往会感到极度的羞耻和困惑。在法律上,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惩罚的是组织多人观看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款规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播放的,从重处罚。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是:本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实施了“组织播放”的行为——行为人发起、召集、安排多人一起观看淫秽音像制品,并提供播放设备和场所。第二,播放的内容属于淫秽音像制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十五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只是自己在家里观看,或者只是和一两个朋友私下看了一次,没有组织多人观看的,不构成本罪。需要特别提醒家属的是,如果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播放淫秽音像制品,无论多少次,一律从重处罚。如果你家人现在因涉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被刑事拘留,你需要做的是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核实播放的场次是否达到法定标准,涉案内容是否属于淫秽物品,以及是否具有从轻减轻情节。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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