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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及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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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当家属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看到“拐骗儿童罪”或“拐卖儿童罪”这几个字时,往往会感到极度的恐惧和愤怒。在法律上,这两个罪名虽然都侵害了儿童的人身权利,但犯罪目的、量刑标准和法律后果有着天壤之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是: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最核心的区别在于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不是为了出卖,而是为了收养、使唤、奴役或者其他非交易目的。拐卖儿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以出卖为目的,也就是把儿童当作商品进行交易牟利。两者的量刑天差地别:拐骗儿童罪的法定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卖儿童罪的法定刑期起点就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死刑。如果你家人现在因涉嫌拐骗或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你需要做的是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核实你家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出卖”的目的,这直接决定罪名的定性——是拐骗还是拐卖。如果只是拐骗,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系初犯偶犯,可以争取从轻处罚。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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