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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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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当家属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看到“刑讯逼供罪”这几个字时,往往会感到极度的震惊和恐惧。在法律上,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宪法和刑法的严格保护。任何司法工作人员为了逼取口供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肉刑或者变相肉刑的行为,都构成刑讯逼供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是: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等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其次,刑讯逼供的手段包括肉刑和变相肉刑两种。肉刑是指直接使用暴力对他人身体造成痛苦的行为;变相肉刑是指使用非暴力手段但对他人身体或精神造成严重折磨的行为,如长时间不让睡觉、不让喝水、关在极其狭小的空间里等。关于量刑标准,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从重处罚;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如果你家人现在因涉嫌刑讯逼供罪被刑事拘留,你需要做的是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核实是否存在法定的构成要件,以及是否造成了伤残或者死亡的严重后果。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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