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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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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当家属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看到“传播性病罪”这几个字时,往往会感到极度的羞耻和难以启齿。在法律上,传播性病罪惩罚的是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然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保护的是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是: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第一,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明知”包括知道自己患有性病、曾就医诊断、有明显的性病症状等。“严重性病”包括梅毒、淋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等。第二,行为人实施了卖淫或者嫖娼的行为。第三,本罪不要求实际上将性病传染给了他人,只要明知自己患有性病仍然进行卖淫嫖娼,就构成本罪。如果你家人现在因涉嫌传播性病罪被刑事拘留,你需要做的是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核实是否存在法定的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具有从轻减轻情节。传播性病罪惩罚的不是你的疾病,而是你明知自己有病仍然不顾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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