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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委托律师但律师连续一个月没去会见,家属该如何催促或考虑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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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 15: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委托律师后,律师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辩护职责,其中最基本的就是及时会见在押当事人。如果一个月没有去会见,家属应先和律师沟通了解原因。如果原因是看守所会见预约困难或者律师自身排期太满,可以和律师协商一个确定的会见时间表。如果对方态度敷衍、安排了时间又反复爽约,家属可以考虑更换律师。换律师的流程是:与现任律师解除委托协议,结清已完成工作的费用;与新任律师签订新的委托协议;将解除和重新委托的情况书面告知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同一个案子在同一个阶段更换律师不会对案件产生不利影响,选择认真负责的律师比勉强维持一段无效委托重要得多。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关于律师勤勉尽责义务的规定 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关于会见的规定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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