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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是正在哺乳期的母亲,法律对这种情况有没有特殊的人文关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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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 15: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属于依法应当暂缓羁押或尽量不逮捕的特殊对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种情况应当优先适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如果确实必须羁押,看守所应当确保母婴分离后仍能保障母亲必要的医疗和生理护理。家属应尽快向办案机关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正在哺乳的证明,由律师代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批准的可能性很大。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怀孕和哺乳期妇女取保候审的规定 2.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特殊管理规定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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