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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河出狱后最大的困惑不是找不到工作——他能吃苦,什么脏活累活都愿意干——而是他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找正规的工作信息。他在网上搜招聘广告,出来的要么是高薪诱惑但内容含糊的疑似骗局,要么是要学历要经验的他根本不符合。他不敢随便相信网上的信息,又不知道该相信谁。
根据现行政策,刑满释放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范畴,可以享受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以上犹县“职引新路”就业帮扶机制为例,该机制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帮扶对象开展就业需求调查、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岗位推荐、劳动保障等一系列服务,重点实施“131”就业帮扶措施——即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或1次就业见习实习机会。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政府有一套专门为你这样的回归者设计的就业帮扶体系。不是你一个人去大海捞针,而是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帮你对接资源。
具体怎么用这套体系?第一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同时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刑满释放人员是各地明确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之一。第二步,登记之后向工作人员说明你的就业意向和技能特长,他们会根据你的情况推荐合适的岗位。第三步,如果暂时没有合适的岗位,可以参加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竞争力后再对接就业。
汉川市司法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5家爱心企业走进汉江监狱,为汉川籍即将刑满释放人员举办“春风行动进高墙”就业推介活动。酒泉市司法局联合酒泉监狱开展就业推介暨法律援助活动,一家本地企业负责人现场承诺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作为企业社会责任长期推进,今后每年面向临释服刑人员推出“本地化、长期化”的易上手工种岗位,入职即签订劳动合同、与其他员工同工同酬。
刘长河后来去了区里的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问了他的情况,帮他在系统里匹配了几个岗位。他去了一家快递公司的分拣中心面试,当天就上岗了。他说最大的感受不是找到了工作本身——而是在那个就业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没有因为他有案底就换一种态度。他跟其他求职者排同一个队、填同一张表,那种“一视同仁”的感觉,比任何口头上的鼓励都让他觉得被尊重。
提醒: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是你的法定权利,不是施舍。各地人社部门和司法所正在逐步建立更完善的就业帮扶体系,你不需要通过任何中介、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就能获取这些服务。长顺县司法局建立了“提前通报+实时推送+快速核查”机制,在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前3个工作日同步获取人员基本信息、技能特长等核心资料,提前制定帮教预案。这意味着,在一些地方,你还没出狱,帮扶方案就已经在准备了。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司法所和就业服务中心报到,让这些提前准备的政策资源真正落到你身上。不要因为觉得自己“麻烦别人”就不好意思开口。这些服务就是为你准备的——你开口了,它们才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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