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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余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内。在羁押期间,他结识了同监室的在押人员——也就是后来被骗的车某某的丈夫。两人在监室里朝夕相处,余某某在与对方的日常交流中,有意无意地了解到其家庭状况、妻子车某某的联系方式以及车某某在外面为丈夫的案子发愁的情况。
同年7月,余某某被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后,他没有选择洗心革面,反而将目光瞄准了羁押期间结识的在押人员家属车某某。此时车某某正为丈夫的案件焦头烂额,一心想让丈夫“尽快出来”。余某某看准了这份焦虑,谎称自己的姐夫是“检察官”,在司法系统“人脉广泛”,有能力通过找关系帮助车某某的丈夫办理取保候审。
在车某某眼中,余某某曾与丈夫同处羁押环境,某种程度上算是“熟人”——这个身份在骗局中格外有欺骗性。加之救夫心切,她没有过多怀疑。为了让车某某彻底放下戒备,余某某不时提及司法系统的“内部消息”,并用一些看似专业的法律术语包装自己的谎言。在取得初步信任后,余某某以打点关系需要费用、进监狱看望车某某丈夫为由,让车某某陆续转账4万余元。
这些钱全部被余某某用于个人花销——吃喝玩乐,挥霍一空。而车某某却还蒙在鼓里,满心期待着丈夫能早日回家。随着时间推移,车某某丈夫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此时车某某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她找到余某某要求退还转账的4万余元。余某某先是以各种理由拖延,谎称自己在外地,又称自己要回去贷款还钱,最后干脆玩起了“消失”。悲愤交加的车某某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办案民警迅速介入调查,很快在景德镇市某宾馆将余某某抓获。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检察官在案件点评中指出:车某某的遭遇令人同情,但也暴露出其法治意识的淡薄。在面对司法问题时,她没有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寻求帮助,而是寄希望于“人脉关系”,这才让余某某有机可乘。
防骗提醒:任何以“打点关系”“帮捞人”“办取保候审”为由索要钱财的行为,都是诈骗。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减刑、假释等都有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存在任何一个个人可以通过“内部关系”操控的可能。你跟他在里面认识,不代表他出来后就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熟人”身份恰恰是骗子最常用的伪装。在涉及亲人司法程序的问题上,唯一能信任的是正规的法律渠道——聘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到法院或检察院官方窗口咨询、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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