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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证券罪:招股书上写的天花乱坠,法庭上念的全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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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9 09: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我在里面的时候,有一个案子在号子里讨论了很久。一个曾经在资本市场上风光无限的公司老总,他的企业一度是行业明星,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被很多人追捧。上市几年后公司突然暴雷,股价一泻千里,投资者血本无归。后来查出来,他在上市过程中为了达到发行条件,伙同会计师事务所和券商,伪造了大量的财务数据。虚增收入、虚增利润、隐瞒巨额债务和担保,招股说明书里每一个光鲜的数字几乎都是假的。公司上市之后,这些虚假的数据根本撑不住,真实的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最终资金链断裂,企业崩塌。

他被抓之后以欺诈发行证券罪被起诉。他在法庭上反复说,他只是为了公司能上市,为了让企业发展得更好,他没有把钱装进自己口袋。但那些看了他虚假的招股书、把自己的养老钱投进去的投资者呢?那些因为他公司的虚假业绩而做出错误决策的机构呢?他们亏掉的钱,谁来赔?

他最后被判了十二年,并处罚金。他从一个上市公司的老总,变成了阶下囚。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欺诈发行证券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这个法条经过修正之后,不仅扩大了适用范围,把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都纳入了进来,还特别增加了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单独处罚条款。以前很多欺诈发行案子,那些躲在幕后的实控人把公司推到前面去顶罪,自己没事。现在法律明确规定,你躲在后面组织指使的,一样抓,一样判。

量刑分两档。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五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五年以上,没有封顶。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欺诈发行证券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市场的基本规则是信息公开、真实、完整。你把假信息放进招股书里,让投资者基于错误的信息做出投资决策,这不仅是欺骗,更是对整个资本市场信用基础的破坏。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发行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等。隐瞒重要事实就是应该披露的重大信息你故意不披露,比如巨额的对外担保、未决诉讼、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变更等。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就是无中生有或者夸大其词,比如虚增收入、虚增利润、虚构客户、虚构资产等。

第三,必须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是指欺诈发行的融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后果严重是指造成投资者重大损失、引发证券市场剧烈波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多次欺诈发行、利用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等。

第四,主观上是故意。那个老总明知道公司的财务数据是假的,还把这些假数据写进招股说明书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这就是典型的欺诈发行的故意。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欺诈发行证券罪的刑期分两档。

第一档,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档,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个老总欺诈发行的融资数额特别巨大,且最终公司暴雷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证券市场秩序受到严重冲击,属于后果特别严重,被判了十二年。

此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的,还有专门的罚金计算方式——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这个比例非常高,足以让任何一个躲在幕后的实际控制人倾家荡产。

四、为什么“为了公司好”不是借口
有些家属可能会想,那个老总造假是为了让公司上市,是为了企业发展,他也没把钱装进自己口袋,为什么判得这么重?

这个道理,我在里面想了很久。证券市场靠什么运转?靠信用。投资者把钱投进股市,是因为他们相信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如果连招股说明书都可以造假,那这个市场还有什么信用可言?你今天为了公司上市在招股书里做假账,投资者相信了你,把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投进去。明天公司暴雷了,股价跌成废纸,他们的血汗钱一夜之间化为乌有。你虽然不是直接把手伸进他们口袋里掏钱,但你是用假信息骗他们主动把钱掏出来交给你。这就是赤裸裸的欺诈。

欺诈发行证券罪的社会危害性,比一般的诈骗罪还要大。一般的诈骗罪骗的是一个人、几个人、一个企业。欺诈发行证券罪骗的是成千上万的中小投资者,是公开市场上的不特定多数人。它破坏的是整个资本市场的信用基石。所以这个罪的量刑才会这么重——五年起步,最高可以判到十五年甚至无期。

五、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可能和大多数普通家庭没有直接关系。但在当前资本市场越来越成熟、企业融资方式越来越多元的背景下,很多创业者和企业家的家属可能会面临和资本市场打交道的情形。如果你的家人在公司里担任高管或者实际控制人,公司正在准备上市或者发行债券,请你一定提醒他:招股书里的每一个数字,都要经得起查。不要听信中介机构的承诺说可以帮你做高利润、做平流水,那些东西是纸包不住火的。公司上市不是终点,只是另一个起点。你用假数据上了市,上市之后每一个季度都要披露财报,假的东西迟早会露馅。到那时候,你面临的不只是退市,更是牢狱之灾。

你赚再多的钱,也买不回自由。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我在里面待过,我见过太多因为在资本市场上弄虚作假而毁掉一生的人。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每一个在企业里担任高管、负责融资和上市的家人和朋友。多一个人知道欺诈发行证券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份造假的招股书,少一批被虚假信息坑害的投资者,少一个因为欺诈发行而身陷囹圄的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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