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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们讲了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罪,今天要讲的这个罪名,管的是专用间谍器材和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非法生产和销售——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我在里面听说过一个案子。一个人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在卖针孔摄像头、窃听器、跟踪定位器等设备,觉得这是个发财的好门路。他自己本身懂一些电子技术,就开始从各种渠道采购微型摄像头、无线传输模块和伪装外壳,把这些元件组装成伪装成车钥匙、眼镜、充电器、烟雾报警器等日常用品的窃听窃照设备,在网上开店对外出售。他的生意一度非常红火,很多买家买这些设备的用途不言而喻——偷拍、窃听、监控他人。后来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利用偷拍设备侵犯他人隐私的案件中追查设备来源,顺藤摸瓜找到了他的网店和生产窝点,查获了大量半成品和成品窃照设备。他被以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判了三年,并处罚金。他在法庭上反复说,他只是卖电子产品,别人买去怎么用跟他没关系。法官的回答是,你生产的不是普通电子产品,是专门用于窃照的专用器材。你把伪装成车钥匙和烟雾报警器的摄像头卖给任何人,你难道不知道他们买去干什么用吗?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个法条的量刑分两档。一般情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专用间谍器材和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这些器材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一旦流入社会,会被用来侵犯公民隐私、窃取商业秘密甚至危害国家安全。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非法生产,就是没有取得相关许可擅自制造这些器材。非法销售,就是无许可出售这些器材。那个人组装伪装成日常用品的窃照设备在网上销售,是典型的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行为。
第三,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生产或销售行为,不管器材有没有被用于实际犯罪活动,罪名就已经成立。
第四,主观上是故意。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生产销售的是专用间谍器材或窃听窃照器材,仍然为之。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刑期分两档。
第一档,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个人在这一档量刑,被判了三年,并处罚金。
第二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包括生产销售数量巨大、多次生产销售、器材被用于严重犯罪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等。
四、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在如今针孔摄像头、偷拍设备泛滥的互联网时代,离很多人的距离比你们想象的要近得多。你懂点电子技术,想靠组装针孔摄像头赚点钱。你觉得你只是卖器材,别人拿去做偷拍或者做间谍活动那是他们的事,跟你没关系。但我要告诉你,你生产的不是普通摄像头,是伪装成车钥匙和烟雾报警器的窃照专用器材。这些器材的唯一用途就是偷拍。你把它卖给任何人,你心里非常清楚它会被用来干什么。你不是在卖电子产品,你是在给偷拍者提供犯罪工具。
你赚的那点器材费,跟你可能要付出的自由代价相比,一文不值。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我在里面待过,我见过因为卖偷拍设备而毁掉一生的电子爱好者。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多一个人知道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个在网上兜售针孔摄像头的卖家,少一个被偷拍的受害者,少一个因为卖偷拍设备而身陷囹圄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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