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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们讲了私放在押人员罪,管的是监管人员故意放走在押人员。今天要讲的这个罪名,管的是监管人员因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在押人员脱逃的行为——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我在里面听说过一个案子。一个监狱的带班民警,负责看押一批在监区外劳动改造的服刑人员。按照规定,外役劳动现场必须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民警在岗执勤,实行不间断的巡逻监视,且进出劳动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严格检查。他带班的那天中午,觉得这么多年的老监狱了,从来没有犯人跑过,便放松了警惕,一个人溜到旁边废弃的值班室里睡觉。他睡着之后,一名服刑人员趁机悄悄脱离了劳动现场,翻越围墙逃走。监狱发现人员脱逃后紧急启动追逃预案,在这名脱逃人员逃窜途中将其抓获。这名带班民警被以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判了三年。他在法庭上反复说,他真的没想到会有人逃跑。法官的回答是,你的职责就是在现场看押服刑人员,你值班时间离开岗位去睡觉,你的失职就是犯罪。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法条的量刑分两档。造成严重后果,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监管场所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司法权威。
第二,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监管场所负有看守职责的工作人员。
第三,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那个带班民警值班期间离开岗位去睡觉,导致在押人员脱逃,是典型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行为。
第四,主观上是过失。行为人不是故意要让在押人员逃跑,而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了脱逃。
第五,必须是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严重后果包括被押人员脱逃后继续犯罪危害社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刑期分两档。
第一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个带班民警在这一档量刑,被判了三年。
第二档,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脱逃人员在外面又犯下严重罪行,那就属于特别严重后果,量刑升格。
四、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和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一对孪生兄弟。你在监管场所工作,你的职责就是看好里面的人。你值班时间离开岗位去睡觉、玩手机、干私活,你觉得这么多年都没出过事,今天也不会那么巧。但你睡着的那一刻,你的在押人员就可能趁机逃跑。他不是故意放走的,但你的失职让监狱的高墙电网出现了一个缺口。你不是被犯人骗了,你是被自己的侥幸心理害了。监管工作容不得半点疏忽,你的每一次在岗打盹,都可能变成法庭上的判决书。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每一个在监狱、看守所工作的家人和朋友。多一个人知道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次值班时间睡觉的疏忽,少一个趁虚而逃的在押人员,少一个因为失职而身陷囹圄的监管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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