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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食品安全出大事,监管者坐在被告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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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9 21: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前面我们讲了环境监管失职罪。今天要讲的这个罪名,管的是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我在里面听说过一个案子。一个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监管负责人,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他任职期间,对辖区内一家生产儿童奶粉的企业长期存在的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心知肚明。企业多次被群众举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他每次检查都是提前通知企业做好准备,到了现场只是简单问几句,从不进入核心生产车间实地核查。后来这家企业生产的劣质奶粉导致多名婴幼儿中毒住院,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事故调查组认定,他作为监管部门负责人,长期不履行监管职责,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放任不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他被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判了六年。他在法庭上还在狡辩,说企业自己造假,跟他没关系。法官的回答是,你身为食品监管负责人,手里握着监管权力,你的职责就是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群众多次举报,你依然不作为,你的失职就是犯罪。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这个法条的量刑分两档。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秩序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第二,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法定五种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那个食品监管负责人长期不履行监管职责,对群众多次举报的企业不进行实地核查,属于对发现的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是典型的食品监管渎职行为。

第四,主观上是故意或过失。滥用职权是故意乱作为,玩忽职守是过失不作为。

第五,必须是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刑期分两档。

第一档,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档,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个人长期失职导致多名婴幼儿中毒,属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在这一档量刑,被判了六年。

四、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对于在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岗位上工作的家属来说,是一个绝对不能触碰的职业红线。你负责监管的食品企业生产了劣质奶粉,导致多名婴幼儿中毒住院。老百姓把孩子送进医院,他们在问,这些有毒的东西是怎么流入市场的。你的监管职责就是这道防线。你长期不作为,防线失守了。你站在法庭上的那一刻,你对得起那些躺在医院里的孩子吗。食品药品监管,责任重于泰山,每一个玩忽职守的监管者,最终都会被法律的泰山压顶。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每一个在食品药品监管岗位上工作的家人和朋友。多一个人知道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次被忽视的群众举报,少一家被放纵的问题企业,少一个因为监管渎职而身陷囹圄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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