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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结束之后,审判长会说一句话:被告人,你现在可以作最后陈述。这是庭审中被告人最后的发言机会。很多被告人到了这个环节不知道该说什么,有人一言不发,有人声泪俱下地翻来覆去讲自己的冤屈,有人情绪失控大吵大闹。今天这篇文章,就用我的亲身经历,帮家属和在押人员把最后陈述的要点讲清楚。
最后陈述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这个环节不是让你发表长篇大论的辩护意见——辩护意见律师已经在法庭辩论中说过了。最后陈述的作用是让被告人在法庭作出判决之前,对自己的行为表达态度,向法庭展现自己的悔罪诚意和认罪态度。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最后陈述就是被告人在整个庭审中最后一次展现态度的机会。
最后陈述说什么好?第一,如果被告人认罪,要真诚地表达悔罪之意。可以对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和社会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承诺接受法律的惩罚和教育,今后一定改过自新。态度要诚恳,不要说大话空话套话。第二,如果被告人不认罪,可以简要重申自己的主要辩护理由,但不需要长篇大论——律师已经在辩论阶段做了充分的辩护。第三,可以表达对家庭的牵挂和愧疚,表达对重新做人的渴望。第四,可以请求法庭在量刑时考虑自己的认罪态度和家庭情况,依法从宽处罚。第五,如果庭审中有程序违法的情况,可以在最后陈述时提出,但要注意方式和语气。
最后陈述不能说什么?第一,不要辱骂法官、检察官、律师或者证人。第二,不要情绪失控大喊大叫。第三,不要重复法庭辩论阶段律师已经说过的辩护意见。第四,不要长篇大论离题万里。审判长如果认为最后陈述与案件无关,有权打断并终止陈述。
家属在开庭之前可以通过律师转达给在押人员,让他在最后陈述时保持冷静、态度诚恳。庭审结束之后,家属如果对庭审过程有疑问,可以通过律师了解情况。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下一篇文章,我们讲一审判决什么时候宣判,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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