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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结束之后,家属最煎熬的就是等判决。每天盯着手机,盼着律师或者法院来消息。今天这篇文章,就帮家属把一审判决的宣判时间讲清楚。
一审判决的宣判分为两种方式: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
当庭宣判,是指庭审结束之后,合议庭经过短暂休庭评议,当庭宣读判决结果。当庭宣判一般适用于案情比较简单、事实比较清楚、合议庭评议能够快速达成一致意见的案件。当庭宣判只宣读判决结果和主要理由,完整的判决书在宣判后五日内送达。当庭宣判的好处是被告人、家属和律师不需要再经历漫长的等待,庭审结束就能知道结果。但实践中当庭宣判的比例并不高,大多数案件还是定期宣判。
定期宣判,是指庭审结束之后,合议庭需要一段时间进行评议、撰写判决书,然后另定日期宣判。定期宣判的时间由合议庭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一般在庭审结束后几周至一两个月内。法院在宣判前三日通知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宣判的时间和地点。大部分案件都是定期宣判。家属在等待宣判期间不要频繁催促律师问法院什么时候宣判,律师也无法左右法院的排期。
宣判之后,被告人如果对判决不服,有权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检察院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可以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提起抗诉。上诉期届满如果双方都没有上诉或抗诉,判决就生效了。家属在拿到判决书之后,要仔细阅读判决内容,了解法院认定的事实、证据采纳情况、法律适用和量刑理由。如果决定上诉,要在十天的上诉期内委托律师撰写上诉状并提交。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下一篇文章,我们讲一审判决之后家属能做什么,判决书怎么看、上诉期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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