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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能折抵刑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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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30 20: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家属在外面最盼望的事情之一,就是里面的人能减刑早点回家。很多人会问:他在看守所关的这段时间,能不能算到刑期里?在里面表现好能不能减刑?今天这篇文章,就把减刑和刑期折抵的问题讲清楚。

刑期折抵,是指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折抵判决确定的刑期。根据刑法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日,羁押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一日折抵管制一日,二日折抵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日。家属在拿到判决书之后,可以看一下判决书上是否已经注明了刑期折抵的情况。判决书一般会在判决主文中写明刑期起止日期,法院在计算起止日期时已经把先行羁押的时间折抵进去了。比如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前已经羁押了一年,判决书上会写明刑期从某年某月某日(羁押之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实际剩余需要服刑的时间是两年。家属在计算刑期的时候,要以判决书上的起止日期为准。

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其原判刑罚。减刑的条件包括:确有悔改表现——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立功表现——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等。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减刑需要经过监狱提出减刑建议,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后作出裁定。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下一篇文章,我们讲假释是怎么回事,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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