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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被同监室人员或者管教人员伤害致死,是最严重的监管安全事故。今天这篇文章,就帮家属把此类事件的调查程序讲清楚。
在押人员被他人伤害致死,属于非正常死亡中最恶劣的一类。检察院立即介入调查,公安机关同时启动刑事侦查。调查和侦查的重点是查明施暴者是谁、施暴的动机和手段、管教是否在场或者是否及时制止、看守所是否存在管理失职。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会调取监室内外的全部监控录像,锁定施暴过程和施暴者。对同监室所有在押人员进行隔离讯问,交叉核实证言。法医尸检确认致死原因和致伤工具。对当班管教进行调查,查明其在事发时是否在岗、是否尽到了巡视和制止义务。
家属在此类事件中的权利包括:要求查看监控录像、了解调查和侦查进展、对死因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鉴定。如果看守所在管理上存在过错,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施暴者如果是其他在押人员,将被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原刑期基础上加刑。施暴者如果是管教民警,将以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下一篇文章,我们讲在押人员因病死亡的医疗记录怎么调取,家属能看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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