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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所时财物清退的流程是什么,少了一样东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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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30 22: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家属在外面数着日子等家人出来的那一天,除了接人回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就是清点他带进去的东西。手机、钱包、身份证、衣服,这些东西还在不在?出所时财物清退的流程是什么?如果少了一样东西该怎么办?今天这篇文章,就用在里面的亲身经历,帮家属把财物清退的程序讲清楚。

在押人员出所,不管是取保候审释放、判决无罪释放、刑满释放还是投送监狱,都要经过财物清退这一关。财物清退的流程一般是:在押人员凭出所手续和入所时签字的物品清单,到看守所的财物保管室办理清退。保管室工作人员对照物品清单逐件清点物品,在押人员逐件核对,确认无误之后在物品清单上签字确认领回。清点无误之后,签字领回,程序就完成了。

出所清退时最容易发现的问题就是少了一样东西。如果在清点时发现物品清单上登记的东西实际上没有了——手机不见了、戒指不见了、身份证找不到了——在押人员应当当场提出异议,拒绝在物品清单上签字确认。在押人员可以要求保管室工作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如果工作人员不能给出合理解释,在押人员应当要求将丢失情况记录在案,最好能有书面记录,写明丢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入所登记时的记录、出所清退时发现丢失的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这份书面记录是后续索赔的凭证。

如果丢失的是现金,在押人员应当要求看守所财务部门核查大账记录,确认入所时现金的存入金额和出所时的余额。如果大账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符,应当当场提出要求核查。如果丢失的是贵重物品比如手表、首饰,在押人员应当要求在书面记录中注明物品的型号、品牌、购买价格等信息,便于后续索赔。

如果看守所对丢失或损坏的物品不予赔偿,在押人员或者家属可以通过驻所检察室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财物清退时发现的问题,最好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留下书面记录,不要口头说了就过去了。

家属在出所当天应该陪同在押人员一起办理财物清退手续,帮助他清点物品。家属在场的好处是,在押人员出所时情绪可能比较激动,脑子不太清楚,有家属在旁边可以帮忙核对物品清单、提醒他逐件清点。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如果你觉得这篇文章有用,请转发给更多需要的人。学法守法,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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