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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人员谎称“调换轻松岗位”,诈骗狱友母亲近万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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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2 17: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焦作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典型的服刑人员家属被骗案件。被告人樊某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与狱友陶某某相识。在共同羁押的过程中,樊某某通过日常聊天获取了陶某某的家庭住址、母亲联系方式以及陶母对儿子在狱中生活状况的担忧等信息。

樊某某刑满释放后,于2019年4月18日前往陶某某家中,与陶母见面。樊某某声称自己在监狱“有关系”,可以帮助陶某某调换到轻松岗位,所需费用为人民币5000元。陶母救子心切,当即筹借5000元现金交付给樊某某。两日后,樊某某再次来到陶母家中,谎称调岗事宜已办妥,但需要额外支付4000元用于招待“领导”,陶母再次交付4000元。两次共计交付9000元。

陶母在后续探视中向陶某某询问调岗事宜,陶某某表示从未有任何人与其谈过岗位调整事宜,亦未收到任何调岗通知。陶母方知受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樊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赔了全部9000元经济损失。

鸠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樊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樊某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且已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在判决书中特别指出:广大群众不应轻信他人所谓的“有关系”“有门路”,凡事皆应通过正规途径解决问题,切勿贪图捷径,谨防上当受骗。

本案的警示教育意义在于:服刑人员的劳动岗位调整属于监狱内部的行政管理事项,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程,任何以“调换轻松岗位”为名向家属索要财物的行为,均属诈骗。家属在接到此类信息时,应当通过监狱官方渠道进行核实,切勿因焦虑而轻信陌生人的承诺。同时,在押人员在看守所或监狱内应当提高警惕,不得随意向他人透露家属的联系方式和家庭情况,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首发于微爱帮APP,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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