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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的王某刑满释放后,多次求职被拒。有的是面试时直接说“我们不要坐过牢的”,有的是背调后委婉拒绝。王某一度对生活失去信心,认为自己永远无法找到正经工作。后来,他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得知了就业歧视的法律边界。根据《监狱法》第三十八条,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就业促进法》也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为由拒绝录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但现实是很多企业仍会隐性歧视。王某的策略是:在面试时坦诚服刑经历,同时展示自己在监狱内学到的技能(电工证)和积极改造的态度。他应聘一家物业公司的电工岗位时,面试官犹豫不决。王某说:“我犯过错,但已经付出了代价。我比任何人都珍惜这个工作机会,请你给我一个试用期。”最终他被录用了。试用期内,他干活比别人卖力,从不迟到早退,老板对他刮目相看,提前转正。
刑满释放人员在找工作时遭遇歧视几乎是必然的,但你并非没有还手之力。一是在面试时坦诚服刑经历,但不要沉溺于过去,重点陈述你在狱中学到的技能、获得的证书以及改过自新的决心。二是优先选择对背景审查相对宽松的行业:物流、建筑、餐饮、制造业、环卫、外卖骑手等。三是利用安置帮教基地和公益性岗位,这些岗位是司法部门与爱心企业合作设立的,对刑满释放人员相对友好。四是如果遭遇明显的就业歧视(如招聘公告中写明“无犯罪记录”而你的犯罪记录与岗位无关),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不要因为被拒绝几次就放弃。你被拒绝的次数越多,离被录用的那一天就越近。每多投一份简历,就多一次被看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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