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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进去以后,家里的收入少了一大半。我一个人带着孩子,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有一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民政局低保科”的刘科长。刘科长说,国家有一项新政策,叫做“服刑人员低保转狱内补贴”,就是服刑人员在狱内也可以享受低保待遇,每个月补贴800块钱,打到服刑人员的账户上,可以用于购买生活用品。
刘科长说,这个政策知道的人不多,他是专门负责这项业务的,可以帮我丈夫办理。但是需要收1200块钱的“手续费”和“档案转移费”。他说办成以后,每个月800块的补贴直接打到丈夫的狱内账户,一年就是9600块,1200块的手续费很快就回来了。我觉得有道理,就转了1200。
刘科长说“一个月之内办好”。一个月后我问进展,他说“系统出了点问题,再等半个月”。又过了半个月,我打电话,已经打不通了。我去当地民政局咨询,工作人员告诉我:“从来没有‘服刑人员低保转狱内补贴’这项政策。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享受低保待遇,因为国家已经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你遇到的是诈骗。”
1200块钱,我一个月的房租。我丈夫知道以后,叹了一口气:“老婆,我在里面吃穿不愁,你不要再想着给我打钱了。你留着钱自己花。那些说能给我办补贴的人,他们自己才是最需要补贴的。”
警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基本生活由监狱保障,不享受社会低保待遇。任何以“狱内补贴”“转狱内低保”为名收取手续费的,都是诈骗。你的亲人不需要你花钱给他“办补贴”,他需要的是你在外面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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