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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结束后家属去领回了在押人员的随身物品,发现少了几样东西该怎么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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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3 21: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当场核对签收前的物品清单。发现缺失立即向看守所提出并核对入所登记记录。确属保管期间灭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看守所条例》关于财物保管和移交的规定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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